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人员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入场。考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要求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
四、监考人员分发试卷前,要认真检查考试课程、时间是否相符,如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或文字模糊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如试题有“更正”,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仔细检查考生证件,发现考生违纪或有舞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将情况如实地记入《考场记录表》,并没收其小抄等证据材料,附在《考场记录表》之后。 《考场记录表》的内容要详细、准确、清楚。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统计和记录工作。考试期间,除考试巡视员、主考可进入本考场巡视检查外,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本考场。考试结束后,收齐试卷和演草纸,并严格按规定对试卷进行检查、装订和密封。
八、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考生,但考试时不得和考生交谈。对有病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劝其停考,并通知场外工作人员陪同治疗。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查看手机、抄题、做题,不准吸烟、谈笑、阅读书报,不准将试题传出考场,不准监守自盗,不准袒护、支持、协同考生作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应杜绝任何其它妨碍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