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于考前20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把有关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时,除了携带钢笔、圆珠笔等必备的文具外,其它物品须集中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不能自备草稿纸(开卷考试时,可以携带教材、参考资料供本人查阅,但不能自带笔记本电脑)。考生可以按规定使用计算器(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存储功能)。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
四、发现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能向监考员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开始答题之前,将自己的姓名、学号、专业、年级、课程名称等填在试题、草稿纸的指定位置。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字资料或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查看私自带进考场的资料、传递资料或试卷以及调换座位。
七、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草稿纸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能将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对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