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管理,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学院、函授站的考试派遣巡视检查员进行检查,巡视检查员的主要职责要求如下: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工作前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范围。
二、必须于考试前到达学院、函授站,听取学院、函授站主考对考试组织情况的汇报,检查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试卷保管、交接、密封等安全保密情况;考场设置情况;考试实施情况等。
三、必须佩戴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的巡视检查员证件进出考试地点开展工作,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学生考试。
四、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监考人员入场情况;检查清场情况、座位安排情况、学生证件检查情况、考纪宣读情况、试卷准备发放情况等。考试正式开始后可以离开考场;考试中间应随时进入考场巡视,主要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情况及学生考试纪律遵守情况,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应立即示意监考人员处理,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指正,情节严重者提请主考处理。
五、当主考对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当或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汇报。
六、考试结束前20分钟应进入考场,监督检查收卷工作。
七、检查工作结束三天内,要实事求是地对所检查学院、函授站考试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做出总结,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巡考检查评价表》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对违纪现象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对考试的各个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必须廉洁自律。在检查期内,不得饮酒,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学生等馈赠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