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管理规范函授站招生办学行为的通知》(鲁教民字〔2018〕7号)文件精神和山东开放大学关于招生、教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函授站、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常态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导向明确、体现内涵建设的荣誉体系,不断提高招生、办学的规范化,推动学历继续教育的稳步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建立导向明确的学历继续教育荣誉体系,完善激励机制,树立正面典型,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体系的团队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增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推动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函授站和校内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学院。
2.评选条件
(1)有满足办学条件的固定场所,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队伍配备齐全;
(2)依法依规收费、严格管理,按时足额上缴学费;
(3)严格执行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全学年无学生投诉,无招生、教学、学籍管理、考试事故发生;
(4)在组织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措施。
(二)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2.评选条件
(1)遵守协议规定,不跨区域招生,无虚假宣传,无乱收费等现象;
(2)招生有一定规模,招生数量占所在招生区域及我校总报名人数的比例较大;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三)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函授站和校内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学院。
2.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教务教学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学生传达学校有关文件通知,无举报、无投诉事件;
(2)按时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缴费注册;
(3)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籍异动、信息核对、毕业生环节等工作,准确率高;
(4)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学生网上学习情况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完整规范;
(5)符合学校规范化考试要求,考风良好,试卷寄回及时,成绩真实,考试到考率和及格率高。
(四)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函授站和校内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
(2)热爱本职工作,立足岗位,钻研业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熟练掌握教学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能按要求处理和报送所需各种数据信息,近年来无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3)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学生问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创新做法和成效。
(五)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
受聘担任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辅导、导学工作的教师。
2.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育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3)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受到学生尊敬和爱戴。
(六)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
1.评选范围
从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班级中评选。
2.推荐比例
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属站点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
3.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网上学习和网上作业完成情况良好;
(5)无考试作弊行为。
(七)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
从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在校班级中评选。
2.推荐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属站点在校学生人数的3‰。
3.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积极配合所属学院(函授站)及班主任工作,主动参与班级管理,组织有益的班级学生活动,在学习及其他各方面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5)网上学习和网上作业完成情况良好;
(6)无考试作弊行为。
(八)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
1.评选范围
从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非毕业生班级中评选。
2.推荐比例
优秀学生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属站点非毕业学生人数的2%。
3.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网上学习和网上作业完成情况良好;
(5)无考试作弊行为。
三、开放教育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一)淄博市开放教育办学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经山东开放大学审核备案的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及我市承担开放教育工作的机构。
2.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内涵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开放大学办学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2)在办学工作过程中,指导思想明确,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未发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
(3)能够合理申报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时完成入学资格审核等招生各阶段工作任务;
(4)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持之以恒地抓基础、抓规范、抓内涵、抓特色、抓质量,确保办学工作有序、顺利、良好地开展,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高;
(5)熟练掌握招生、教务、教材管理系统的操作,能按要求处理和报送所需各种数据信息,近年来无重大考试事故或影响学生毕业的重大责任事件发生;
(6)教材征订率达到85%以上,能够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充分利用各种网上学习资源,网上教学取得实效。积极参加上级开放大学组织的各种资源建设、教学课件大赛等活动;
(7)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开放大学组织的教学管理和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办学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淄博市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经山东开放大学审核备案的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及我市承担开放教育工作的机构。
2.评选条件
(1)在招生工作过程中,指导思想明确,严格按照上级招生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生宣传规范,成效显著,未发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
(2)认真做好生源调查与预测工作,能够准确把握所辖区域生源状况,合理申报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时完成入学资格审核等招生各阶段工作任务;
(3)重视招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研讨等工作,不断提高招生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淄博市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经山东开放大学审核备案的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及我市承担开放教育工作的机构。
2.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内涵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开放大学教学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2)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持之以恒地抓基础、抓规范、抓内涵、抓特色、抓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稳步提高;
(3)熟练掌握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能按要求处理和报送所需各种数据信息,近年来无重大考试事故或影响学生毕业的重大责任事件发生;
(4)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充分利用各种网上学习资源,网上教学取得实效。积极参加上级开放大学组织的各种资源建设、教学课件大赛等活动;
(5)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开放大学组织的教学管理和专项培训。
(四)淄博市开放教育优秀工作者
1.评选范围
经山东开放大学审核备案的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及我市承担开放教育工作的机构的管理人员。
2.评选条件
(1)教学管理工作严谨、严格,能够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
(2)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优质服务,秉公办事,管理育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3)重视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五)淄博市开放教育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
经山东开放大学审核备案的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及我市承担开放教育工作的机构中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人员。
2.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3)完成好质量管控制度要求的各项工作。
(六)淄博市开放教育优秀班主任
1.评选范围
经山东开放大学审核备案的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及我市承担开放教育工作的机构中承担开放教育班主任工作的人员。
2.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做事雷厉风行,工作持之以恒。每学期能认真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的各项工作;
(3)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面授课到课率高,学生能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和实践教学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班风正;
(4)完成好质量管控制度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组织管理
评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每年评优工作开始时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当年的评优工作,研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组织实施、表彰奖励等具体事宜。
各函授站(学院)、区县电大分校(教学点)和相关机构负责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本方案由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