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理工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疫情日常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党办函〔2020〕24号】的精神,防止教职工产生思想麻痹、松懈倦怠的情况,减少人员接触,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对办理证明开具、档案补办、档案查询等业务,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原则
1.非紧急业务暂缓现场办理。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尽量减少纸质文件传递。
2.因升学、就业、工作调动、晋级、职业资格认证等急需开具证明、档案补办、档案查询的,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学生提供“点对点”服务。
3.原则上只许学生本人办理业务,不准代办。
二、业务办理流程
1.电话沟通:学生先通过电话咨询,与对口部室协商业务办理方式;
2.身份确认:提供其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3.材料交接:确需学校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且未到学校的,可通过快递寄送方式取件(邮费自理);已经来学校的请在学校南门口外等候,办理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到南门口将材料交与学生。交接材料时双方都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部室职能与联系方式
(一)函授学生部
1.服务对象:函授业余、人事局班、干部业余大专班等学生;
2.咨询电话:0533-2313607、2313605;
3.此部分学生如涉及档案查询的,由学生自行联系学校档案馆查询,咨询电话:0533-2780013。
(二)开放教育部
1.服务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学生;
2.咨询电话:0533-2313135;
3.邮箱:zibokfjy@163.com
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二O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