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定于四月份举办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本次研修,帮助骨干教师认真总结和梳理几年来的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提升现代教育思想和现代教学理念,提高新课程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骨干教师素质和素养,在全市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带动作用,以此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参加人员
经市教育局评选认定的第三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因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学段调整的教师,参加现任学科、学段的研修。
三、研修内容
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素养提升、教育科研、新课程与课堂教学、教学实践总结、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
四、研修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市级骨干教师研修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和在岗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安排20天时间,完成规定培训内容;其中集中研修8天,分三段进行。第一阶段:
研修地点:小学教师(201人)在淄博师专参加研修;初中教师(188人)在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参加研修;高中教师(140人)暑假期间另行组织研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研修经费
研修班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学校共同分担,根据淄价费培〔2011〕第008 号文件规定,学校承担培训费300元/人、教材资料费50元/人,报到时以学校为单位交培训院校,参训教师的差旅费回学校报销。
希各区县、学校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参加研修。
淄博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